以案为鉴 | 兴安盟7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在疫情防控期间,公民有义务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疫情我们勠力同心、众志成城,携手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但个别群众不顾疫情传播风险,公然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本期通报7起我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10月8日,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村民何某、李某不听卡口防疫志愿者的劝阻,强行闯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二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9日10时许,交管大队发现乌兰浩特市居民赵某使用他人工作证,开车驶离自家小区外出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10月9日20时许,乌兰浩特市爱国派出所巡逻民警与红城义警巡逻至圣地亚哥小区时,发现张某、王某、何某、赵某四人违反疫情管控管理规定,翻越小区封控大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四人行政处罚。 案例四: 10月8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韩某、齐某、明某三人明知全旗临时静默管理,不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卡,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科右中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三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五: 10月8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谢某某不听执勤民警劝阻,强行驾驶摩托车闯卡,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科右中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谢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六: 10月9日,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居民魏某某、陈某某、于某某三人无视疫情防控静默期间管理规定,翻越小区围栏,被执勤民警查获,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扎赉特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三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七: 10月10日,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居民李某某因与核酸采样检测点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在朋友圈公然辱骂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科右中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希望全院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各项防疫规定,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学院纪委将对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